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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犯了罪
2017年8月25日
相關內容:第六章, Restored by Grace


世人都犯了罪


使徒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他明說這是一個全人類的境況,但他怎能這麼肯定呢?

保羅給羅馬人的書信是以希臘文書寫。在他的時代,廣泛被使用的希臘文舊約聖經是《七十士譯本》。舊約聖經中有一節經文描述了一些便雅憫部隊的超卓技能。它說:「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士師記 20:16)。

在保羅書信中的「犯了罪」一詞和在〈士師記〉的「毫髮不差」中的「差」字有同樣的希臘文字根,所以保羅以未能擊中目標來說明罪的本義。任何偏離標準的都是罪。那麼標準是什麼呢?保羅在句子的第二部分告訴我們,它是神的榮耀。這只能意味著祂的創造原意,或原創人性中的神的形象。所以罪是沒有在我們的本性中,按神的原意反映祂。這不僅指違反法律,甚至壞思想或說不當的話都低於目標。這使我們全屬有罪的人,難怪保羅說世人都犯了罪。(見 RG, 132-3)

神對我們的審判是因我們自己的罪惡思想,言語和行為。先知以西結說:「犯罪的,他必死亡⋯⋯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 18:20)。我們得罪了我們的創造主,因為我們從祂那裡奪走了本屬祂的,就是按祂原意所創造的被造之物。我們與創造主的關係是整個生命的基礎,所以當我們說我們犯了罪,基本上總是意味著我們得罪了神。(見 RG,133)

我們對事物的觀點不同可以產生巨大的差別。罪並非是違反了神任意施加於我們身上的一套法律。當一個人承認他生命中的罪,他也不是在比較自己與他人,然後認為自己是最壞的。我們應該對罪惡有強烈的憎惡,但這種憎惡不是針對任何人,不論是自己或他人。「我們是從神公義的觀點來理解罪。在絕對聖潔的神面前,任何罪惡是不能承受的重擔,判處我們應受最嚴厲的懲罰。我們應當被我們的罪驚嚇,並恐懼神的憤怒。我們唯有知道這種恐懼的強度,才能真正知道祂的寬恕和愛是何等的大」(RG,144)。

我們被定罪是因我們各自所犯的罪。但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拒絕回應神的恩典,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耶穌說:「世人⋯⋯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翰福音 16:8-9)。


註:


從黑暗到光明
170804, 第一章, 天堂是什麼?
170811, 第五章, 善與惡
170818, 第五章, 神的形象
170825, 第六章, 世人都犯了罪
170901, 第六章, 以賽亞預言
170902, 第六章, 上帝的羔羊
170908, 第六章, 改變一切的禱告

基督裏的新生命
170915, 第七章, 聖靈的果子
170916, 第七章, 與神相交
170916, 第七章, 活在主內
170916, 第七章, 彌賽亞再來
170920, 第七章, 勇於相信
171006, 第七章, 基督徒的標記
171027, 第七章, 基督徒的身分

在基督裏成長
171110, 認識聖經
171210, 耶穌基督是核心
180302, 撒但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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